奧地利租房中房主和租客的法律界限解析
來源:歐洲購房網(wǎng)作者:歐洲購房網(wǎng)時間:2017/7/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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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地利法律溫和的租戶友善,租金管制低于自由市場水平。即使離開公寓,租客也可以向租金法庭提出上訴,并且收回租金“多付”。不過,新租金與租金法庭評估價格和自由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很小。
房東和租客可以自由地同意奧地利的租金嗎?
有地方當局法庭進行租金控制。他們的評估低于自由市場水平,但在新建或更新的建筑物的情況下,這些評估僅略微。租金最初可以自由談判,但租客可以在合同期間的任何時間和出發(fā)后六個月要求進行評估。然后,業(yè)主必須支付超過實際超額評估租金的利息,最長期限為三年。
新建筑和翻新建筑物吸引了較高的地方當局租金評估,這鼓勵了舊公寓的翻修。
期限和終止合同
有三種類型的租賃協(xié)議:
短期合約長達六個月
租賃不受管制,通常用于假期。
合約限于指定年數(shù)(befristet)
二零零一年推出,房東及租客同意具體合約期,至少須為三年。說明了合同條款的精確性,例如出租周期和百分比,雙方放棄通知的細節(jié)(至少需要三個月),存款細節(jié)(通常提前2-3個月)。
無限合同(unbefristet)
2001年之前使用的一種類型的合同,在許多舊租賃中仍然存在,旨在給予租戶任期保障。雖然存款金額需要在合同中加以說明,并沒有積累利息,但在租賃協(xié)議中已經(jīng)說明了很少的細節(jié)。租戶擁有無限租約。
奧地利維也納住宅在無償契約和befristet合同中,租金由租客要求由地方當局確定。
房東經(jīng)常提出由房東協(xié)會起草的標準合同,這些合同通常被租戶接受。
一般的規(guī)定是,租客必須以與收到的物品相同的條件退回租賃物品。房東可以要求他的公寓在返回前應該重畫。
在befristet合同中,存款必須存入儲蓄賬戶以賺取利息,如果不是用于修復損害,則必須在合同結(jié)束時向租戶支付。期限屆滿后,合同無效,除非有效期三個月以外,一方發(fā)出書面邀請延期,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接受。在unbefristet合同中,存款不累積利息。
地主和租客在奧地利有什么權利,特別是合同期限和驅(qū)逐?
存款限制為六個月租金; 以上存款被視為關鍵資金,這是非法的。
奧地利法律制度有效嗎?
非租金租賃的情況
持續(xù)時間到完成服務過程 7
試用期限 360
執(zhí)法期限 180
驅(qū)逐租客總數(shù) 547
法院:Lex Mundi項目
立法
租賃法的兩個來源是1982年經(jīng)常修訂的“ABGB”(一般民法典)和“MRG”(MietrechtsG,TenStatute)。有時很難知道兩種法律是否同時適用(單位由更嚴格的MRG所涵蓋)。“經(jīng)常性的修訂及其復雜的規(guī)定...使MRG和規(guī)則與之相關,而不是一個”黑暗“的紀律,通常只能由專門從事租賃法領域的律師進行監(jiān)督。”EIU Tenancy Law Project Austria調(diào)查報告指出。
標簽:奧地利租房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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